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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公安局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13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0-02-28 14:08 信息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的系列部署要求,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宜宾市公安局特制定出台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13条措施。
  一、恢复交通,创造良好复工条件
  1. 畅通市域路网。
  全面取消检查卡点,市内区县之间、区县内乡镇(街道)之间的道路“关卡”全部取消,全面畅通货运,积极恢复客运,护航“春风行动”,对司乘人员体温正常、满足戴口罩等防护措施的车辆,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扰驶入或劝返,确保农村公路“毛细血管”畅通,确保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返岗和各类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生活物资等在市内高效便捷运输通行。
  2. 交通防控保畅。
  依托公安交警查缉布控等科技手段筛查重点疫区车辆,精准开展核查管控工作,提高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效率,不给企业复工复产增加负担。
  3. 增设绿色通道。
  在机场、高铁、火车站、客运站出口为集中返工人员开设“绿色通道”,对确认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员工,一律快查快放。
  二、警企联动,营造稳定生产环境
  4. 强化警企联络。
  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开展“一企一警”警企联络机制,选派社区民警担任辖区复工企业的“联络员”,及时开展“体检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复工前防疫知识宣传培训,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全面推广“小帮手”“小管家”移动客户端,精准实现对复产前员工的疫情风险状况筛查。
  5. 强化治安管控。
  加强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强化巡逻防范,及时排查化解疫情期间各类矛盾纠纷,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布典型案例,维护营商环境稳定,除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需要,原则上不对企业进行行政检查。
  三、推行“八办”,力促企业复工复产
  6. 全面推行“网上办”。
  对非必须当面办理的业务,申请人可通过“公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宜宾公安”微信公众号、“宜宾微户政”“交管12123”办理治安(户政)、出入境、交警、禁毒等业务,并可选择快递邮寄送达;对前期已受理事项,由工作人员主动电话联系,经群众同意后,可为其办理邮政快递到付业务。
  7. 特殊情况“上门办”。
  对外地来宜务工人员较多的复工复产企业,推行上门帮办服务,员工需要办理身份证和居住证的,由窗口民警上门采集照片和相关信息后为其办理。
  8. 开工加急“马上办”。
  对企业复工复产员工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打印户籍证明的,工作时间随到随办、立等可取;对复产复工企业员工办理户籍事项非主要审核要件缺项的,可先行办理,事后补充,确保“只跑一次”;对复工复产企业需要办理公章刻制业务的,辖区公安机关负责提供印章刻制企业信息,督促印章刻制企业优先办理,实行印章刻制和备案业务4小时办结制度。
  9. 人员众多“批量办”。
  对各村(社区)有批量办理需求的外出务工人员,由村(社区)收集人员信息和申办材料后,开展批量办理,并开设外出务工人员“绿色通道”,为广大外出务工人员优先办理业务。
  10. 安心居住“放宽办”。
  在疫情防控期内到期的户口迁移类证明,不受证件有效期影响,可延期正常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在疫情期间到期的,视为连续居住登记,暂时延长居住证签注时间3个月。
  11. 注重安全“原照办”。
  为避免群众因照相摘脱口罩造成交叉感染风险,办理过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疫情防控期间需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可复用系统内的2年原照片信息,不再重新拍照。
  12. 急需业务“预约办”。
  疫情防控期间,对无法通过网上办理或自助办理的业务,提供24小时电话咨询预约服务,通过电话预约后按期到指定窗口办理,确保群众不聚集。
  13. 涉外业务“主动办”。
  涉外企事业单位邀请、聘请的外国人因疫情防控原因需紧急办理住宿登记和登记备案的,主动上门提供便利服务;为出国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等有紧急出国需求的涉企外国人现场加急办理相关证件,必要时,提供专人帮办;对因疫情无法按时出境,且未及时办理证件换发手续的,不按逾期居留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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